瀏陽市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公布啦!具體材料清單見下文。

材料名稱

材料形式

材料詳細要求

注意事項

1.身份證

原件掃描件

身份證件在有效期內。

2.標準一寸照片

電子稿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務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議到專業(yè)的照相館拍照處理,否則系統(tǒng)難以上傳通過。半身照、側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視為不合格,將不予受理。

3.戶口簿或居住證

原件掃描件

戶口簿或居住證所在地須與認定機構所在地一致

1.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2.在讀研究生可免去此項。

4.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申請人不領取體檢結果,由醫(yī)院直接報送市教育局

1.指定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且結論明確。2.體檢須在628日前完成,體檢結果一年內有效。3.體檢不通過,不能參加認定。

5.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原件掃描件

2021年畢業(yè)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提供

真實有效

6. 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

學習證明

原件掃描件

就讀學校須與認定機構所在地一致

須提供本學期內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學信網(wǎng)中下載或截圖)。

7.學歷證書

原件掃描件

僅指畢業(yè)證書,請勿提交學位證書

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在讀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僅需提交本科畢業(yè)證書。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原件掃描件

認定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則無須提交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9.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網(wǎng)上截圖

認定系統(tǒng)驗證通過的則無須提交

申請人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或截圖,合格證明須在有效期內,截圖清晰完整,不要包含屏幕其它部分。

10.信用承諾書

原件掃描件

按附件4打印填寫

需本人簽字

  提示:申請人在網(wǎng)上辦理,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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