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白楊倒下砸傷兩口子

保險公司、公路養(yǎng)護中心判賠40余萬元

華聲在線7月11日訊 路邊幾層樓高的白楊樹突然倒塌,樹下正在收拾東西的兩口子被砸個正著,丈夫被壓在樹下,直到路人趕來將他們救出送往醫(yī)院。

醫(yī)療費用誰負責?傷者找到了公路養(yǎng)護中心及養(yǎng)護中心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遭拒只得起訴到法院。近日,郴州嘉禾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林木折斷、傾倒、果實墜落損害責任糾紛案。

路邊30米高白楊樹壓倒夫妻倆

2020年8月17日下午,郴州人老何和妻子到嘉禾縣道069線一家中學附近做事,把三輪摩托車停在了路邊。下午6點多,兩人收工,走到摩托車旁邊收拾工具時,路邊一棵近30米的白楊樹突然倒塌,樹干中間部分砸到了老何身上,妻子也被波及。

老何妻子受傷較輕,尾椎骨折,多處擦傷。老何傷得較重,包括肋骨在內多處骨折、雙肺挫傷,前后兩次住院,共花費醫(yī)療費用近20萬元。經鑒定,老何的傷情構成七級傷殘。高額醫(yī)療費用讓老何一家難以承受,多次找公路養(yǎng)護中心索賠卻遭拒。

公路養(yǎng)護中心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公路財產損失保險,其中包含了第三者責任險。因保險標的損毀造成第三者財產直接損毀或第三者的人身傷亡,養(yǎng)護中心需要承擔的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老何找到保險公司,同樣吃了閉門羹。保險公司稱,老何是因為樹木倒塌受傷,樹木不是合同中的保險標的,不屬于保險事故,不賠償。

為了維權,老何和妻子把這兩家單位起訴到嘉禾縣法院,索賠約60萬元。

保險公司和養(yǎng)護中心被判賠償

法院審理查明,縣道069線屬公路養(yǎng)護中心管理,涉案的白楊樹是公路綠化樹,由公路養(yǎng)護中心所有和管理。白楊樹高近30米,因樹齡老化形成“中空”,從而折斷倒塌。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涉案樹木所有權人和管理人均屬公路養(yǎng)護中心,養(yǎng)護中心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因養(yǎng)護中心在保險公司投保,本案中的白楊樹屬于養(yǎng)護中心經營管理和所有財產的一部分,該道路兩旁的樹木本身具有美化環(huán)境,遮陽避雨,防風固土的作用,同樣屬于“防護工程及公路附屬安全防護設施”范疇,符合雙方財產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標的。因此,保險公司應對養(yǎng)護中心承擔的賠償責任部分在保險范圍內進行賠償。

據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老何損失24.7萬元,賠償老何妻子1萬多元;養(yǎng)護中心賠償老何及妻子20萬元。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實習生 綦雨嬌 通訊員 劉旖旎 雷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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